发布者:洪晖发布时间:2024-04-24浏览次数:196
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清理,并将《科研预借票据未核销情况表》和《科研预借票据核销特殊情况审批表》交至学院教科办,电子稿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通知详见:关于开展科研预借票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(bcguide.net)